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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草原荒漠化问题的文化学透视
[日期:2006-11-23 23: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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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草原荒漠化问题的文化学透视*
作者:恩和 
引自:2003 曾经草原-内蒙古生态与游牧文化展  专家
作者恩和,1942年生,男,蒙古族,内蒙古科右中旗人,内蒙古大学蒙古学研究中心教授。
内蒙古草原成为中原农耕民族和北方游牧民族相互扩张的交错地带,已有漫长的历史。期间,凡农耕民族主宰时期均导致草原退化,生态受损;凡游牧民族统治时期都保持了草原丰美,局部地区的生态恶化亦受到遏制。其直接原因为前者选择了以农耕文化为支撑的种植业,后者选择了以游牧文化为根基的自然畜牧业。农耕民族向草原地区的逐步推进,致使适应草原牧区的游牧文化出现长期断裂,造成了垦殖型荒漠化及其逐步加剧。在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时,不应忽略发展的文化维度,确立起适应草原地区自然环境并继承游牧文化精髓的先进主导文化。
关键词  农耕文化 游牧文化 垦殖型荒漠化 文化维度
内蒙古草原曾经拥有十分美好的过去,但她那种令人神往的昔日景象如今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草原的大面积减少和日趋严重的荒漠化。对此,虽有不少草原学家、生态学家、经济学家从各自的角度进行了多年研究,但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相互交叉的跨学科研究成果并不多见。鉴于整个内蒙古草原地区的生态系统早已成为自然界各种因子与人类文化因子共同作用下协调演进的动态系统,当我们研究草原地区生态系统的变迁问题时不应把繁衍生息于其上的人类文化作为外生变量对待。沿着这一思路,本文拟从内蒙古草原变迁的历史反思入手,揭示其荒漠化形成和加剧过程中的文化因素,提出治理荒漠化,并进而实现草原牧区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支点——文化维度。
一、             内蒙古草原在不同历史时期所遭遇的命运
尽管我们对内蒙古草原早期的状况缺乏详细的定量数据,从历代文献资料的描述中仍可做出相应的结论。
1 古近代时期的内蒙古草原
众所周知,内蒙古草原地区成为北方游牧民族与中原农耕民族相互影响、彼此渗透的交错地带,已有许多世纪的历史。据史料记载,早在秦朝,就曾有移民开垦今河套和鄂尔多斯地区的一部分草原,但乍兴即废,对当地自然生态未能造成严重破坏。因此,直到西汉初期内蒙古草原的自然环境还是很好的。 那时,除了最西部的额济纳、阿拉善地区外,内蒙古的其它地区大概还没有沙漠。自汉王朝曾几次出兵今鄂尔多斯和河套地区,从当时该地区游牧民族匈奴人手里夺取地盘之后,汉武帝迁徙70万人开垦黄土高原,使这里原来的牧区改为农区[1]。至元始二年(公元2年),内蒙古西部汉族人口达100.5万,占该地区人口的57%。持续多年的大规模开垦使草原的自然生态环境开始发生局部恶化,因此到东汉时期内蒙古西部地区汉族移民的种植业趋于衰微。鄂尔多斯地区的沙丘大约是在这个时期陆续出现的[2]。
从东汉末期到唐朝初期,内蒙古草原的所有权回到游牧部落手中。由于传统的游牧型草原畜牧业成为主导产业长达四个多世纪,草原获得了休养生息的时间,鄂尔多斯地区先前出现的沙丘并没有扩展。被称为“大碛”的沙丘,也仅是当今库布其沙漠的雏形。
唐朝的中后期,是继汉朝之后较大规模开垦内蒙古草原的一个时期。神龙三年(公元707年)在河套和鄂尔多斯地区开辟屯田,并在边境上修筑了三个受降城作为屏障。元和年间(公元806——820年),再次大兴屯田。尽管唐代在内蒙古草原的垦殖没有达到汉代的规模,但由于这时内蒙古草原地区的自然环境已不如汉代,导致了迅速荒漠化的结果,鄂尔多斯地区南部已有风沙肆虐,库布其沙丘开始扩大并以“普纳沙”、“库结沙”等名字为世人所了解。唐朝屯田制后来迅速由盛转衰,就是其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自然报应[3]。
辽、金、元三代的三百余年间,内蒙古草原基本上属于游牧部落所有。尽管在此期间有过相当规模的屯田,甚至辽朝还在内蒙古东南部利用汉族移民发展过种植业,但与汉、唐时期的以耕代牧不同,所实行的是以耕助牧政策,没有形成滥垦局面。况且,与鄂尔多斯等西南部地区比较,内蒙古东南部地区对人类开发活动的承受能力强。根据《蒙古黄金史纲》关于成吉思汗临终前不久行经鄂尔多斯地区时对此地风光的赞美,可以断定该地区的沙化趋势在元代至少已经减缓,甚至完全停止[1][4]。
到了明代,除在内蒙古河套地区再度出现屯兵驻扎外,已有许多内地贫民作为雁行式季节性移民或常住移民自发地迁入内蒙古地区,在隆庆和万历年间(公元1570——1582年)达70.5万人,导致农耕规模再次扩大,喀拉沁、土默特地区的开垦情况已达近似于当时内地的程度[5]。
在规模和程度上对内蒙古草原地区传统游牧业产生深刻影响的进程出现于清朝后期。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王朝废止以前实施250余年的关于限制汉民移居蒙地的“边禁”政策,正式开放蒙荒,并改私垦为官垦。清统治者在内蒙古实施的这一所谓“新政”,敞开了内地汉民大量涌入草原地区的门户,开始在察哈尔、乌兰察布等西部地区,尔后在昭乌达、哲里木等东部地区有大批汉民移居。在1902——1908年的所谓“移民实边”的高潮中,内蒙古西部地区共放垦土地757万亩,东部地区放垦土地2450万亩[6]。
民国时期,无论北洋军阀政府还是国民党,均沿袭了清朝放垦内蒙古草原的“蒙地汉化”政策,并为此制订了许多奖励开垦的办法。伴随从沿海各省通往内蒙古铁路的修筑,移民大量涌入,使草原地区开垦规模更加扩大,除经东北地区继续移入内蒙古东部,开垦昭乌达盟东部和呼伦贝尔盟大兴安岭东麓平齐铁路沿线地区外,也大批涌向河套西部、伊盟中部等西部地区,开辟许多不适于耕作的地区为农田。根据1912——1949年间就绥远省境内的开垦面积约等于清朝时期在内蒙古地区全部开垦面积的4倍[7]这一点推测,民国时期对内蒙古草原的开垦规模不会小于清朝。毫无疑问,不论是清朝时期还是民国年代,统治者所选定的开垦地区都是水草丰美、气候适宜的优质草原。
在清末和民国年间的“移民实边”政策使内蒙古地区人口的农耕与游牧结构发生了根本性转折。汉族移民的连年增加,逐步改变了该地区蒙汉民族人口比例。到1911年辛亥革命前夕,内蒙古地区的汉族人口就已超过150万[8]。此后的38年期间汉族人口继续增加,新中国成立时已达515.4万,蒙汉民族比例已变为1︰6.2;从事纯牧业的蒙古族人口已不足30万,仅占全部蒙古族人口的1/3;从事种植业人口比重已达88.8%,农业总产值已占到工农业总产值的91.4%,种植业产值在农牧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达72%[9]。这一时期的全面放垦、滥垦政策,对内蒙古草原生态环境的破坏极为严重。仍以鄂尔多斯地区为例,康熙亲征葛尔丹时还是“生计周全,牲畜茂盛,较他蒙古殷富。……水土、食物皆甚相宜”的地方,到抗日战争爆发时已经变成“生计不周全、牲畜不茂盛、较他蒙古贫穷”的地方了[10]。再以东起化德县西至达茂旗,东西长380余公里,南北宽100多公里,现已作为生态脆弱带的“阴山北麓丘陵伏沙地区”为例。该区域正是著名“敕勒歌”的诞生地,在上世纪初还是“草过于马脊”的优质草原[11],其生态恶化主要就是在清末以来的滥垦及其它不合理开发活动造成的。
如此数十年连续不断的开垦,其直接后果便是草原区域的大面积减少,从而致使世代以游牧为生的蒙古等少数民族被迫放弃故地,迁往草场质量相对低劣、生态环境更加严酷的偏远地区;其连带后果是草原地区的荒漠化。
2 现当代时期的内蒙古草原
近半个多世纪以来,解放前历代统治者给内蒙古草原带来的荒漠化不仅没有受到遏制,反而加剧了。
原因何在?人们不难从农耕人口的迅速增加和对草原的大规模开垦中找到答案。
首先,农耕人口占绝对优势的格局成为蚕食草原的重要基础。根据公安户籍统计数据,从自治区成立的1947年到2000年末的半个多世纪期间,总人口增长了322.4%,其中汉族人口从469.6万增长到1832.48万,蒙古族人口从83.2万增长到386.01万[12]。鉴于自治区成立时蒙古族人口中的2/3以上已经变成种植业人口,游牧人口与农耕人口的比例达到1︰19,加之近几十年间从内地迁入的350万汉族移民,从事农耕活动的人口在总人口中占绝对优势的格局更趋强化;连解放初期汉族人口极少的呼伦贝尔、锡林郭勒两个盟的13个牧业旗,其汉族人口比重都已上升到18.8%——68.2%,其中有6个旗的汉族人口超过了蒙古族人口[13]。
其次,大面积无序开垦导致了草原的锐减和沙漠化。新中国成立以来,内蒙古草原出现了三次大的开垦高潮。第一次是1958——1962年间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在牧区和半农半牧区开垦草原,大办农业和副食基地。第二次是1966——1976年间提倡所谓“牧民不吃亏心粮”,盲目地开垦草原。在此期间还有众多的的生产建设兵团、部队、机关、学校、厂矿企业单位也相继到牧区开垦草原,乱占牧场。据有关人员统计,在1958——1976年的18年间全区开垦草原206.7万公顷,其中部队、兵团、机关、学校、企业等单位在16个牧业旗开垦草原93.3万公顷[14]。第三次是1980年代末开始并持续近10年的草原开垦高潮。尽管目前还没有官方关于这次开垦的正式数据,最近完成的一项调查成果表明,其“开垦强度和开垦面积远大于前两次,……大兴安岭两侧所新开垦面积逾千万亩”[15]。在此期间部队、兵团等单位滥占草原的现象继续加剧。一项研究成果指出:在1980年代初,仅部队系统就有3大军区、6个省军区、4个兵种的229个单位在9个盟63个旗县建了446个生产单位,占草原面积890万亩,其中开垦135万亩[16]。
此外,过度樵柴和非法挖搂也加剧了草原地区的荒漠化。在内蒙古,尽管有部分地区的农牧民以农作物秸秆、畜粪、煤炭为生活燃料,但在早年定居化的牧区、半农半牧区,大部分居民以野生植物作为燃料已年深日久。据1979年进行的一次沙漠化调查,前伊盟境内的农牧民为解决生活燃料、扎棚圈、加固围墙以及增加经济收入,每年大量挖掘油蒿、沙柳、柠条;据测算,一户五口之家的年需烧柴相当于40亩固定、半固定沙地上的全部油蒿,即为烧柴每年要破坏40亩天然植被[17]。这说明,过度樵柴确实是破坏自然植被,加剧荒漠化不可忽视的一个因素。
对内蒙古中西部地区甘草、麻黄、 苁蓉等药用植物的无序采挖,尤其是1980年代初至1990年代末期间周边省区200余万农民先后涌入锡林郭勒、乌兰察布、鄂尔多斯、阿拉善等盟、市草原地区挖搂发菜,时间持续了近20年,致使700万公顷草原受到严重破坏,其中400万公顷已经荒漠化[18]。以锡盟苏尼特右旗为例,外省区进入该旗搂发菜的人数达5万余人(该旗2000年末的人口才达7.8万),致使数十万公顷草场退化[19]。以“中亚游牧文明的变迁”为题的中、俄、蒙三国联合考察队于2001年7月底途径该旗时,对其严重荒漠化情景描述为“寸草未生,赤地千里”。
二、             内蒙古草原的荒漠化为垦殖型荒漠化
对导致内蒙古草原荒漠化的原因,不少人认为或喜欢认为是由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共同所致。但是,早在十几年前已有人指出了人为因素占94.5%[20],从而已经回敬了这种笼而统之的说法。近来,谈论造成荒漠化的人为因素倒是多了起来。但许多人常常把开垦、过牧、樵柴等平行地列为“诸多原因”,甚至有些人把牧区的超载过牧列为首要原因。从近20——30年的短期时段和现有的可放牧草场而言,正如有关调查成果所表明,内蒙古地区现有食草牲畜4123.55万羊单位,全年共需可食干草352.64亿公斤,全年共缺饲草66.05亿公斤,短缺率为18.7%;在33个牧业旗中有28个牧业旗牲畜超载,缺草量均20%以上,其中有2个旗缺草量达40%以上[21],过牧问题确实存在。但从长时段考察草原的变迁沿革,过牧问题是由开垦、樵柴、滥搂乱挖等农耕行为所造成,其中开垦是最主要的原因。
这首先是因为现有放牧草场已不是过去的辽阔而丰美的草场。正如前文所述,鄂尔多斯、巴彦淖尔、乌兰察布、哲里木、昭乌达、兴安等盟市的广大农区都曾经是由游牧民族的草场演变而来的。即使对游牧民族在解放前许多世纪内从水草丰美的草原被迫迁徙到目前的地域这一历史欠账不予考虑,只要简单对比一下从1960年代以来的草原面积就可发现,天然草原拥有面积从1960年代的8666.7万公顷,下降到1980年代中期的7880万公顷,到1990年代末就剩下7370万公顷,在三十多年中净减少996.7万公顷,共下降11.5%;如按可利用面积计算,上述三个时期的数据分别为6867万公顷、5998万公顷和5170万公顷,在三十多年中净减少1697万公顷,共下降了24.7%[22]。
其次,本来种植业与畜牧业之间的选择并不是哪个“先进”与“落后”的问题,而是“是否适应”的问题。但由于“农耕”先进、“畜牧”落后这一传统社会思想根深蒂固,在农业与畜牧业之间所做出的错误的产业选择——“重农轻牧”,一以贯之地延续了下来。从历代统治者把农业种植置于最高地位,实施“主谷制”、“屯田制”,到现代的“以粮为纲”和“牧民不吃亏心粮”,以及大批生产建设兵团开进草原地区,都说明这一点。实际上,畜牧业在全区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时至今日还不明确。尽管早在1981年中共中央书记处讨论《内蒙古自治区工作纪要》时就已明确指出:“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建设方针,应下决心以二、三十年或半个世纪的时间,用愚公移山的精神,因地制宜,走出一条以林牧为主,多种经营的路子”[23],1986年自治区党委也曾提出“念草木经,兴畜牧业”为全区经济建设主攻方向[24],但这些正确的主张都没有得到认真的贯彻落实。时隔不久,又提出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成为“国家的商品粮基地”的口号,并把它升格为经济布局的长期政策,直到1997年还在鼓励扩大耕地。于是所谓“开垦宜农荒地480万亩”被确定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指标[25]。第三次草原开垦高潮就是在这个年代发生的。
此外,受已开垦土地的荒漠化对相邻草原的胁迫影响,剩余草原的生产力也逐年下降。与1950年代相比,内蒙古草原的产草量已经下降30——50%。
经综合考虑许多世纪以来内蒙古草原变迁的上述情况及其长期影响,笔者认为,从根源上说,内蒙古草原生态恶化的实质是垦殖型荒漠化。正如中国工程院院士李文华先生所指出的那样:对内蒙古草原的荒漠化“许多业内专家认为是由农牧民过度放牧、草原超载所致,我个人对这种说法不敢苟同。内蒙古生态环境现状的形成,生态系统的结构、组成与分布格局,是一个有自然因素和人类活动长期历史演化的结果。内蒙古草原的开垦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20世纪60-70年代的植树开荒,以及后来的‘以粮为纲’等政策,加剧了草原生态的恶化,因此,完全让当地农牧民来承担治理恢复生态的责任是不公平的。”[26]把牧民的所谓超载过牧当作导致草原荒漠化的首要原因,实际上是找了某种意义上的“替罪羊”而已。“替罪羊”一词源于英文的scapegoat。根据《圣经》解释,其意思为古代以色列人在赎罪之日把种种罪孽转嫁在山羊头上,然后把它放到荒野。我们今天在牧区实施的减畜保草措施,实际上成了“把罪孽转嫁到牲畜头上”的做法。何况“草原超载”本身也是以牲畜头数为畜牧业首要指标的政府行为所致。
三、             垦殖型荒漠化的文化根源
造成草原如此严重的荒漠化,有其深刻的文化根源,主要表现在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对草原持有的不同价值观上。
首先,农耕与游牧民族持有截然不同的经济价值实现方式。游牧民族,例如蒙古族及其先民们,自古以来就是在人——家畜——自然界——人这种闭循环中,即通过家畜的生产力来满足自己衣食住行经济需求的。因此,草原的丰美程度本身是游牧民族经济生活的必要组成部分,即草原是他们最重要的资源。而传统的农耕民族实际上没有“草地”概念,对他们而言,草地就是荒地,越是水草丰美的草场,越值得垦殖、采挖和种植;否则就是资源的闲置,就是浪费。由于这种农耕价值观在包括近半个世纪的大部分历史时期扮演了主导文化角色,古代的“主谷制”、“屯田制”才得以演变到现代的“以粮为纲”和生产建设兵团等。只要对历代统治者启动开垦草原的动因做一简要分析,便可明了这一点。
清朝于1902年正式宣布开放蒙荒,大规模推行所谓“借地养民”、“移民实边”的“新政”,就是以时任山西巡抚的芩春煊的奏请为根据的。芩的“筹议开垦蒙地”奏文称:“查晋边西北乌兰察布、伊克昭二盟蒙古十三旗,地方旷衍,甲于朔陲,伊克昭之鄂尔多斯各旗,环阻大河,灌溉便利……以各旗幅员计之,广袤不下三四千里,若垦十之三四,当可得田数十万顷。”急于求财的清廷于是委派官员,督办垦务,开始大面积开垦内蒙古西部草原。在西部放垦之后,理藩院左丞姚锡光也上奏光绪,要求放垦内蒙古东部:“内外蒙古,地质膏腴,民俗劲悍,此尤根本之根本。……当经营内外蒙古荒地,宜及时采东西殖之策,用晃错实边之谋,……招民垦种……昭乌达、哲里木二盟之巴林、达尔汗各旗,未垦荒地纵横方数千里,……尚可开地数十万顷。”[27] 浩浩荡荡的汉族农耕移民涌入内蒙古东西部草原地区,乱开滥垦全面开花,就是这样开始的。
十分遗憾的是,内蒙古自治区以及新中国相继成立之后,对草原价值的这种错误观念被继承了下来。中国本是个草原大国,拥有约4亿公顷天然草地(占国土总面积的40%以上,耕地面积的3.7倍,森林面积的3.1倍),其中79.83%为牧区草原。但对如此举足轻重的国土资源,直到1985年才出台了专门的草原法;并且在现行宪法颁布(1982年12月4日颁布施行)之前,草原的资源属性在前三部宪法中都没有得到明确反映。以第三部宪法(1978年3月5日颁布施行)为例,把国土资源问题仅表述为“矿藏,水流,国有的森林、荒地和其它海陆资源,都属于全民所有。”显然,这里是把草原当成荒地对待的,而荒地对具有数千年农耕传统的大部分国人而言,只不过就是尚未耕种,因而是尚未体现其经济价值的土地。正是基于这种价值观,近半个多世纪以来在草原地区出现了三次大开垦,从而导致了严重的荒漠化。然而需要指出的一点是,内蒙古草原第三次大开垦的原因更复杂一些。因为其后果比前两次更加严重的这次开垦是在中共中央于1981年底已经批准“以林牧为主,多种经营”为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建设方针, 1982年宪法把草原明确列为国土资源的一种,《草原法》于1985年已经颁布实施的情况下出现的。笔者认为,除了传统农耕文化根深蒂固这一原因外,在我们决策体制和机制中的诸多弊端也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限于篇幅,这里不予赘述。
其次,农耕与游牧民族对草原社会-精神价值所持的观念也大相径庭。移居草原的农耕民族认为开辟了新的安身之所;而游牧民族因世世代代繁衍生息于辽阔的草原,从而认为草原就是他们社会存在的空间,就是他们的家园,他们就是草原民族;农耕民族的大量迁入定居被认为是自己生存空间的缩小。秀丽山川、辽阔草原早已成为游牧民族文学艺术、音乐舞蹈、绘画等艺术创作的对象和源泉,成为他们的精神支柱。以蒙古族为例,他们驯化和培育了适应中亚草原严酷自然环境条件的五种家畜,并在经营这一独具特色的畜牧业的悠久岁月中创造一整套生产工艺的同时,相当系统地掌握了关于草原地区动植物群落、地上地下资源方面的知识,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审美观和生态观。正如Ë. Í. 俄罗斯著名学者古米列夫所评价:“游牧民族在他们自身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创造了独具特色的社会文化类型。对此,人们不应认为是粗俗、落后和停滞不前的”[28]。而农耕民族对此却没有起码的认识,“逐水草而居”成了他们描述游牧文化落后的代用词。把北方民族视为落后民族,甚至把林海茫茫中以林副业为生的居民视为野人,是中原汉族根深蒂固的观念。难怪1930年国民党政府《蒙古农业计划案》称:“食肉酪饮,固无害于体魄之发育;逐草迁徙,实有碍于文化之增进;此蒙古同胞之智慧文化所以逐渐落后也。宜先将农业与人生之体智及社会之文化关系详为宣传,是人人深明农业之重要,而乐耕种。”也难怪汪精卫也称:“今日世界最要紧的经济原则,要以较小的土地,养最多的人口,而游牧民族适得其反。故蒙古之生产方式,实有改变之必要。”[29]解放后提出和实施的“定居化”政策,虽在吸收定居文明长处方面有可取之处,但把牧区的贫穷落后统统归于游牧生活造成,进而做出在两个五年计划内使牧区完全定居化的决策[30],实际上也是“农耕先进,游牧落后”传统思想的沿袭。多次的政治运动,特别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把蒙古族自然保护习俗作为“牛鬼蛇神”进行了“横扫”,草原地区民众传承多年的祭祀天地山水、星辰日月、树草敖包等富有生态内涵的习俗从此开始失传或丢失[31]。这场浩劫本身虽在二十多年前就已宣告结束,但因为只从政治上进行了拨乱反正,它对草原地区民族传统文化所造成的恶果迄今没有得到清算,即文化上的拨乱反正至今无人着手。
应当指出,20世纪后50年对草原的开垦虽没有前50年(清朝后期至民国结束)的规模,鉴于此时被保留下来的草原更为珍贵,即按其经济(畜牧业)、生态和民族文化价值衡量已显著升值,它对内蒙古草原荒漠化的扩大和加剧所造成的后果却更为严重。众所周知,解放后人民已经当家作主,特别是蒙古族已经成为自治区的主体民族;如上所述,草原又是它们的家园。那末由这两个前提得出的一个直接的逻辑推论便是:近50多年间大量开垦草原就是包括蒙古族在内的“各族人民”的一种自毁家园的行为。因此对这一时期造成的垦殖型荒漠化更有深刻反省的必要。最近已有学者就此问题做出中肯的分析,指出:“历史上绝大多数西部少数民族在汉族农耕文化面前,往往没有吸收农耕文化的高生产技术来发展林牧业,更多的是改弦易辙使自己成为农民,丧失了自己的林牧业意识,走向趋农化的道路。”[32]笔者据此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自己——包括“当家作主”的许多蒙古族,丢掉了自己传统文化的诸多优秀特质,已经农耕化了。
四、             吸取历史教训,确立发展的文化维度
从内蒙古草原荒漠化的形成、扩展和加剧的历史进程,人们不难得出如下结论:
(1)内蒙古草原成为农耕与游牧这两个民族相互影响和扩张的地带,已有漫长的历史。期间,凡游牧民族统治的时期,大片草原保持了水草丰美、蓝天绿地的景象,局部地区出现的生态恶化也受到了遏制。游牧民族所以能够维护自然生态的完好状态,不仅是由于他们以畜牧业为主的产业选择,也得益于他们的游牧文化。那种认为游牧民族仅凭自己稀少的人口维持了草原丰美的看法,只是一种主观臆断的结论而已。事实上,游牧民族在他们千百年来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已经创造和发展了包括渗透于他们自己物质与精神生活的智慧、才华、技能、信仰、、习俗、审美,以及传承这些价值的方式、手段在内的适应自己周围环境的文化体系[33]。正是基于可称之为生态文化的这一优秀传统,游牧民族才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自己的家园——草原的完好状态。
(2)与此不同,凡农耕民族主宰草原的历史时段都曾导致草原退化、生态受损,只是由于游牧与农耕民族对草原的所有在清末以前的众多世纪里大体保持了轮流坐庄,其中农耕民族统治时期对偏远草原又鞭长莫及,才没有形成类似目前的严重荒漠化。内蒙古草原的大面积荒漠化出现于自清末推行“新政”至20世纪末为止的一百多年期间,其性质是垦殖型荒漠化。导致垦殖型荒漠化的直接原因是沿袭了“重农轻牧”的产业选择,而产业选择错误的文化根源是以农耕文化作为主导文化,从而致使最适应草原地区的游牧文化逐渐衰落,造成了蒙古民族传统文化在大部分草原地区的长期断裂。被公认为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奠基性文献的著名的布伦特兰报告早在15年前就曾指出:“随着有组织的发展工作逐步深入到边远地区,……这种开发活动会破坏当地环境,使传统生活方式受到威胁”,“正规的发展工作更深入地进入……与世隔绝的环境的过程,往往要破坏适应这些环境茁壮成长的唯一的文化,这真是一个可怕的讽刺”[34]。这一段文字恰好是适应草原地区的游牧文化近百余年来所遭遇命运的写照。
(3)如果概括以上两条,人们还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对任何一个特定社会而言,当决策者们设计该社会发展模式时决不能忽视支撑这一发展的文化维度。二战后西方把自己的发展模式强加给第三世界而造成的后果,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这一点。所谓发展的文化维度(The cultural dimension of development)这一概念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来的[35]。作为中国第一个少数民自治区的内蒙古,从民族文化继承与发展的辩证关系角度重新审视近几十年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成败得失的时候,已经来临。我国新近启动的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关于草原地区退耕还牧、还草、还林的举措,无疑是该地区产业选择上的一种理性回归。但我们不能仅从单纯的恢复植被这一自然生态意义上理解和操作这一战略,确立正确的主导文化应是此地区未来发展任务题中应有之义,即必须重视发展的文化维度。
(4)根据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著名讲话中所指出的“在当代中国,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坚持发扬全国各民族的优秀文化,积极吸收各国文明的先进成果,推动社会主义文化日益繁荣”[36]等重要论述,作为自治区未来发展一个独立维度的主导文化,理所当然地应是一种先进文化。依作者的理解,评价支撑一个地区发展的主导文化,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分析,一是它能够促进该地区生产力的持续发展,二是它能够推动该地区民族的持续进步。前者要求它必须是适应该地区自然环境的,后者要求它必须是基于民族传统的。因此,这种“先进”的文化一方面必须是一种“适应”的文化,另一方面也必须是一种“继承”的文化。这说明草原地区继承游牧文化精髓的必要性。
(5)充分尊重自然规律是游牧文化的根基,而生态环境类型的多样性恰好是内蒙古地区最重要的自然规律。因此,荒漠化的治理必须因地制宜,在大部分地区的荒漠化治理中应坚持人工建设服务于生态功能的自然恢复的原则。如把目前尚存的那一点湿地都作为饲料地开垦,有可能导致其生态功能的消失,带来更加不堪设想的后果。
(6)以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贯彻江泽民“三个代表”思想为契机,树立“适应”才是“先进”、“继承”才能“发展”的思想,把适应草原地区的主导文化作为先进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游牧文化作为草原地区主导文化曾经存在许多世纪。但对它也应一分为二,即也应看到其短处。在已经发生巨大变化的当今社会恢复其所有形式,不是我们的主张。以作者之见,在未来相当长历史时期内草原地区的主导文化应是以游牧文化的精髓为基础,充分吸收包括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和信息文明在内的人类文明一切优秀成果的一种开放性体系。鉴于人们把游牧文化作为落后的东西已经年深日久,挖掘、整理其精髓的任务已经历史地落到所有草原地区发展问题研究者们的肩上。
A Historical Rethink About the Grassland Desertification:
The Cultural Dimension of Development
J. Enkhee
(Center for Mongolian Studies, 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 Huhhot 010021, China)
Abstract: Historically, Inner Mongolia Steppe had become a zone where the agrarian and nomadic ethnic groups mutually expanded out their territories each other. In the course of expansion, the steppe kept its lush landscape in all the periods of nomadic groupos’ domination, lost its original appearance and led up to deterioration and desertification while the agrarian groups occupied it. The direct reasons for it are that the former selected a pastoral stockbreeding which took nomadic culture as its base, and the latter selected crop cultivation based on the farming culture. Along with the agrarian groups’ immigration into the traditional pastoral areas, the nomadic culture which fits in with the area have been disrupted for a long time, and then the desertification and its day-by-day aggravation has been caused. Therefore, the cultural dimension should be taken as an important dimension of development to build up the advanced leading culture which fits in with the natural environment of the pastoral area and inherites the quintessence of nomadic cultures in the implemeting process of the strategy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Key words: farming culture; nomadic culture; desertification due to reclamation; cultural dimension


* 此项研究受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01ZDXM850008)资助。
 


[1] 刘宗超:“生态文明观与中国可持续发展走向” 第15页,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7。
[2] 达丽:《内蒙古草原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第15页,复旦大学经济学院2001年3月。
[3] 达丽:《内蒙古草原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第13页,复旦大学经济学院2001年3月。
[4] 达丽:《内蒙古草原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第16——17页,复旦大学经济学院2001年3月。
[5] 色音:《蒙古游牧社会的变迁》第34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8年6月。
[6] 布赫(主编):《内蒙古大词典》第82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1年。
[7] 色音:《蒙古游牧社会的变迁》第30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8年6月。
[8] 色音:《蒙古游牧社会的变迁》第72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8年6月。
[9] 况浩林:《中国近代少数民族经济史稿》第152页,民族出版社1992年。
[10] 达丽:《内蒙古草原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第19页。
[11] 陈昌笃:生态学在内蒙古地区可持续发展中的任务,见吴国忠主编《环保工作论文集》第21——25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8年。
[12]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内蒙古统计年鉴——2001》第147页,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年7月。
[13] 恩和:内蒙古地区的文化变迁:农耕文化对游牧文化的影响,“中亚世界”国际学术会议,乌兰乌德(俄罗斯)2002年6月13——16日。
[14] 苗忠:试论内蒙古草地资源危机与保护,见吴国忠主编《环保工作论文集》184——186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8年4月。
[15]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报告》,2001年2月。
[16] 达丽:《内蒙古草原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第27页。
[17] 达丽:《内蒙古草原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第22——23页。
[18] 《北京日报》2000年4月22日第3版消息。
[19] 菅光耀等(主编):《穿越风沙线——内蒙古生态备忘录》第12——13页,中国档案出版社2001年11月。
[20] 朱震达等:《中国的荒漠化及其治理》,科学出版社1989年。转引自樊胜岳、高新才:中国荒漠化治理的模式与制度创新,《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6期。
[21]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报告》第51——52页,2001年2月。
[22] 苗忠:试论内蒙古草地资源危机与保护,《环保工作论文集》第184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8年;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报告》第57——65页,2001年2月。
[23] 内蒙古自治区畜牧厅修志编史委员会:《内蒙古畜牧业大事记》第150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7年。
[24]内蒙古自治区畜牧厅修志编史委员会:《内蒙古畜牧业大事记》第177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7年10月。
[25] 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第154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7年7月。
[26] “生态、环保、人才、气候——中国工程院院士解答有关内蒙古发展的四大问题”,《北方新报》2002年8月1日第6版。
[27] 色音:《蒙古游牧社会的变迁》第51——52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8年6月。
[28] [蒙古]托摩尔扎布等:《蒙古的游牧人》第14页(西里尔文),乌兰巴托1999年。
[29] 达丽:《内蒙古草原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第18页,复旦大学经济学院2001年3月。
[30] 王铎(主编):《当代内蒙古简史》第134-135页,当代中国出版社1998年5月。
[31] 色音:《蒙古游牧社会的变迁》第121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8年6月。
[32] 蓝勇:西部开发史的反思与“西南”、“西北”的战略选择,《西南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4期。
[33] 博·苏米亚:《蒙古族游牧文化:继续生存还是行将消亡?》第56-75页(西里尔文),乌兰巴托1998年。
[34] 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我们共同的未来》第142-143页,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
[35] A. Serkkola and C. Mann (eds), The Cultural Dimension of Development, Helsinki: Finnish National Commission for UNESCO (№33) 1986.
[36] 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第6、第18页,人民出版社200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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